父母在香港子女申请香港定居资料
1、香港永久性居民子女提交填写完整的《香港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港、澳定居申请表》两份(粉红色和白色),澳门永居性居民子女申请填写《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港、澳定居申请表》两份(浅蓝色和白色)。申请人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彩色光学照片(规格48X33mm)三张(其中两张贴在申请表上)。
2、提交申请人及其在内地居住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,以及在内地居住的兄弟姐妹的居民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;
3、提交申请人的出生证复印件2份,交验原件;
4、提交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复印件2份,交验原件;
5、提交申请人在港、澳居住的父或母的居民身份证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各2份,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,交验原件;
6、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的意见(意见直接签署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上并签名盖章)
二战时期香港被称为
香港日据时期(日语:日本占领时期の香港)又称为香港日占时期或香港沦陷时期,是指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本军事统治香港的时期:由1941年12月25日港督杨慕琦投降起,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条件投降为止。香港人俗称这段时期为“三年零八个月”。